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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时间:2015-07-1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近年来,景泰县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妇女发展进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妇女素质,完善维权体系,发挥妇联职能,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通过县电视台、网站、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近年来在全县各项事业建设中涌现出的妇女先进典型,宣传全县妇女的发展进步和妇女工作的显著成效,彰显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奋发有为的风采。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县委党校培训各级干部的必修课程,为各主体班次参训领导干部主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基本内容,促使性别平等意识进入决策层。抓住“三八”、“12·4”法制宣传日、母亲节等重要节点,举办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集中宣传和文艺汇演,全面推进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进程。在城区和乡村主要街道,通过悬挂横幅、展示展板、散发宣传材料、设置法律咨询点等方式,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知识、《妇女发展规划》等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公众自觉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风尚。先后组织大型宣传活动38次,发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知识宣传册、宣传页等各种宣传材料60000多份。

  二、提高妇女素质,增强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培养广大妇女的参政意识,鼓励她们从关心社区、单位、乡村的公共事务开始,逐步提高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参政议政能力。现全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委员、县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18.03% 、22.4%、10.5%、14.2%,乡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3%;县、乡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100%、63.64%;90%的村委会中有女性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72%,全县副科级以上女干部占科级干部总数的13.35%。进一步健全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妇女培训网络,推动全县技能培训服务向妇女倾斜,不断提升她们的科技致富、就业创业和市场竞争能力。先后举办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342期,培训农村妇女达19800多人次。培训家政服务员800多名,组织向北京富平学校输送“陇原妹”1000多名,培训“陇原巧手” 861人。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主动加强学习,掌握更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科学知识和业务技能,踊跃投身社会实践。

  三、完善维权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有效整合维权资源,进一步健全妇女维权站、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妇女维权合议厅等维权阵地,落实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充分调动法律工作者和维权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有效维护妇女在家庭、婚姻、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受理并调处乡村婚姻家庭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累计受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263件,调处率98%以上;受理婚姻家庭财产案件381件,结案率达100%;300名贫困妇女得到了法律援助。通过集中宣讲、举办短期法律培训班、妇女信访代理员培训班等形式,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把《妇女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性别平等的视角制定政策、把握方向、规划全局,积极解决落实《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完成。

  四、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夯实妇女基层组织。要求全县各级妇联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让妇联真正成为工作上有活力、组织上有凝聚力、社会上有影响力,深受广大妇女拥护和爱戴的群团组织。积极探索在乡(镇)村、社区、“两新”组织中建立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形式,拓展工作领域,延伸工作触角,使妇女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全县142个村、社区妇女之家实现了全覆盖,在女职工10人以上的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7个。投入资金21万元,为34个县级标准化“妇女之家”,2个示范社区,配备演出服装、文体器材、图书等相关设施。县妇联积极争取省、市妇联项目资金,先后创建省级“留守妇女阳光家园”10个、标准化“妇女之家”4个,市级标准化“妇女之家”7个。全县各级妇联干部认真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及时回应妇女群众的需求和期盼,认真解决制约妇女事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