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整合基层资源,活跃基层妇女工作,根据《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条例》的要求,结合区委办下发的《平川区妇联改革方案》[2017]60号文件及《平川区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组织改革意见》,2017年5月16日,平川区电力路街道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会议应到代表99人,实到代表82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街道妇女工作报告,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了电力路街道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随后召开了第一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第一次执委会议,通过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了街道副主席2名,新当选的妇联副主席李雪萍代表全体执委会成员作了表态发言。

会上,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潘润林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在今后的妇联工作中应该做到一下几点;第一,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第二,要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扶持创业典型,发挥以点带面作用。第三,要引导广大妇女在增进家庭和美、弘扬时代新风上发挥独特优势。第四,要当好桥梁纽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有更大作为。第五,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街道、社区妇女干部的素质,强化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妇女干部队伍。

会议圆满完成了妇联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全体妇女代表们的热烈掌声中胜利闭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