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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县妇联人民陪审员依法维护妇儿权益
时间:2014-11-1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经阿克塞县妇联推荐、县人大任命,2014年县人民法院聘请1名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妇女群众的好评及法院的认可。截目前止,县妇联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案件11宗,协助法院调解离婚案件5宗。

  一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每次开庭前,妇联陪审员都事先了解案情,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初步掌握参审案件的性质、证据,有针对性地查阅资料,研读有关法律,做好笔记,做到心中有数,做好案件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表决权。庭审后合议时,妇联人民陪审员都能站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角度,积极发表个人意见,让一些受害的妇女儿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倾斜,使庭审工作更具人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充分发挥妇联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庭审及调解时,妇联人民陪审员充分利用自身的工作优势,对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对情感失控的离婚妇女及时做好疏导缓解工作,切实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工作的重要职责。妇联干部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践行者、推动者和保障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地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和任务作为妇联下一步工作的指路灯和方向盘,进一步加强对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信访接待员的培训,不断增强依法维权的法治观念,通过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用法律这个有力的武器,切实维护好全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