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基本职能,以妇女儿童为权益维护的重点对象,从增强全市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提高妇女儿童维权能力出发,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工作的热点、疑点和难点,利用各种方法和渠道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是加大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工作。多渠道地全面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知识。利用“三八”妇女节、“3.15”维权日、“助残日”等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服务指南》手册、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形式,加大对《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全面扩大重点对象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近日在各种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中,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 二是畅通绿色渠道,加大对妇女儿童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针对侵害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一般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在受理时尽量简化程序,缩短受案时间,并优先办理,做到应援尽援。同时,以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留守儿童、女农民工为重点,要求援助律师要尽快与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沟通,充分发挥援助职能,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稳定情绪、取得信任、了解需要,化解纠纷,及时息诉,最大限度使受损权益得到维护。今年1-3月份,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工作站共接待妇女、未成年人法律咨询205人次,接受69名妇女、17名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接受司法机关指派,为5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三是完善维权机制,保证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16个司法所、2个律师事务所、2个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工会、妇联、老龄委、残联等设立了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调委会等设立法律援助业务联系点,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联系点阵地发挥自身职能开展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参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把调解效果放在第一位,通过开导当事人,化解家庭纠纷,以维护家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