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崇信县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建立了党建带妇建的五项长效机制,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党政重视、社会关注、部门支持妇联工作的良好局面,一举扭转了妇建基础薄弱的局面,使全县基层妇建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完善党委定期研究妇联工作制度。县妇联先后提请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妇联工作的意见》,联合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加强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把妇联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县、乡两级党组织在贯彻落实意见的过程中做到了“三个坚持,三个明确”,即:坚持定期研究妇联工作制度,认真分析妇联工作的现状、问题和对策,明确规定两级党委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党委会议,专题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坚持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妇联工作制度,明确了党委工作任务;坚持妇联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了1名副书记具体分管妇联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各安排1名领导负责联系妇联工作,为妇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妇联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县妇联在每季度初定期向分管妇联工作的领导汇报本季度开展的重点工作和上季度重点工作开展的情况,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各基层妇联组织也大力推行月定期汇报制度,即:每月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妇联组织汇报本月重点工作和上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此项制度的推行,各级妇联组织的工作都争取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三是建立妇联干部百分制考核制度。县妇联紧紧抓住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党建带妇建责任制这个关键,明确从乡镇党委副书记再到村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带妇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措施,建立了“四个同步”的工作责任机制,即党组织和妇联组织建设同步抓紧、党组织和妇联组织教育同步开展、党组织和妇联组织阵地同步建设、党组织和妇联组织班子同步加强,并将党建带妇建工作列入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项对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进行考核,落实了“妇建不过硬、党建不过关”的考核要求。
四是建立基层妇联干部年终述职制度。县妇联规定基层妇联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即每年年终各级妇联组织负责人必须向县妇联执行委员会将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做客观、公正的述职。
五是建立考核结果向同级党委通报制度。年度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县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如实打分,认真核查,确定年度考核总得分,并向各级党委通报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