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宁县妇联召开“六五”普法工作会议,对“六五”普法时期全县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会议强调指出,妇女的法律素质,关系到妇女能否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权益,必须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妇女群众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在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静宁县妇联向各乡(镇)妇联、街道办妇联、县直及省市驻静各单位妇委会(女工委会)下发“关于印发《静宁县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并积极启动“六五”普法工作,这是适应县委和县政府工作大局的新要求,是适应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也是适应广大妇女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新期待。通过在全县大力推进对广大妇女群众的普法教育、各级妇联干部的法制培训和对社会公众的法制教育宣传等活动的开展,把普法工作做到村、组、户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基层开展送法下乡系列活动。县妇联针对广大基层妇女对法制知识缺乏的现状,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妇女群众对维护自身权利时遇到疑惑的有关法律问题。通过开展送法下乡等系列活动把法律条文送到家庭,送到广大妇女、青少年手中,帮助广大妇女和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