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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妇联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妇女调查工作
时间:2012-03-26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为了全面了解全县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与发展状况,近日,崇信县妇联采取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实地座谈等形式,对锦屏镇、新窑镇、柏树乡等6个乡(镇)、铜城工业园区、新窑管委会的1253名农村留守妇女的实用技能掌握情况、外出务工和与外出务工丈夫同城务工、夫妻团聚的意愿、希望从事的职业、不能外出务工的原因等方面进行了抽样调查。

  崇信县共辖2镇4乡79个行政村410个社,总人口1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2万人,女性4.69万人,全县总劳动力6.24万人,女性2.98万人,有农村留守妇女1253人。

  本次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的实用技能掌握情况、外出务工和与外出务工丈夫同城务工、夫妻团聚的意愿、希望从事的职业、不能外出务工的原因等方面的内容。一是从年龄结构看:留守妇女中,20—30岁妇女218人;31—40岁503人;41—50岁520人。调查显示,31至50岁是留守妇女相对集中的年龄段。二是从受教育情况看:留守妇女中,中专文化程度1人、高中文化程度9人、初中文化程度932人、小学文化程度310人。调查显示,留守妇女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三是从接受实用技能培训看:留守妇女中,接受过家政培训的30人、种植培训的175人、养殖培训的48人、手工艺培训的16人;从未接受过实用技能培训的984人。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留守妇女无一技之长。四是从外出务工和希望从事的职业看:有外出务工意愿的123人,有1130人认为孩子需要抚育、老人需要赡养或者要务农,不愿外出务工,调查显示,不甘贫穷、不甘落后,有外出务工意愿的留守妇女只占一小部分,绝大多数妇女因为既要承担农活、家务活,又要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由传统家庭中的“半边天”转变成现在家庭中的“顶梁柱”,不能外出务工。五是从婚姻状况看:对于婚姻状况的自我评价,257名妇女表示丈夫外出打工后婚姻比较稳定,675名妇女认为婚姻状况一般;321名妇女认为婚姻存在危机,希望夫妻尽快团聚。调查显示,少数留守妇女的婚姻比较稳定,大多数留守妇女盼望夫妻团聚。

  调查发现,劳务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县留守妇女普遍存在劳动强度较大、精神负担重、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务工技能和务工致富能力弱等困难和问题。一是综合素质较低,缺乏务工技能。从调查看,我县留守妇女中,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大多数,留守妇女整体受教育水平较低,大多数留守妇女无一技之长,缺乏外出务工技能,成为制约她们外出务工的最大障碍。二是劳动强度较大,务工致富能力弱。在丈夫外出务工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家务活、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等都落在了留守妇女肩头,劳动强度较大。因此,留守妇女受能力、时间、精力的影响,她们无力接受新知识、新技能,以致于从根本上造成大部分留守妇女外出务工致富能力弱、收入低。三是交流沟通少,婚姻存在危机。由于常年与丈夫两地分居,空间距离阻碍了夫妻情感的交流,部分留守妇女对丈夫在外务工的环境感到忧虑,对丈夫的婚姻忠诚度产生猜疑,有一定比例的留守妇女对目前的婚姻状况表示担忧。四是文化生活单一,精神支柱缺失。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限,留守妇女精神生活比较空虚,文化娱乐活动比较匮乏,部分留守妇选择看电视、打麻将以打发空虚寂寞。

  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县妇联提出改善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状况的几点对策建议:一是大力加强培训,增强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能力。针对广大农村留守妇女缺少创业技能这一突出问题,应该抓好培训这一关键环节,让留守妇女掌握一技之长,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一是加大实用技术培训力度。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依托乡镇劳务输转中心、农村妇女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采取灵活办学、送教上门等形式,在有创业意愿、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农村留守妇女中,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并积极开展种植、养殖、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创业技能培训,提高留守妇女创业就业技能。二是分层次开展培训。针对大部分留守妇女未受过较高程度的教育和培训,要分层次对文化水平较低、基础薄弱的留守妇女进行餐饮、家政服务等社会热点方面的技能培训;对有一定文化基础,具有某项专业特长的留守妇女进行计算机应用、服装裁剪等方面的高技能培训,使广大留守妇女都掌握1-2项专业技能,使她们敢创业、会创业、创成业。三是提高综合素质。要以提高留守妇女的权益保护、文明健康生活和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等农村妇女急需的内容为主,帮助她们掌握必要的法律、安全、生存和教育子女的科学理念和能力,让她们了解自己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劳动、财产、人身、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知识,提高留守妇女的自身素质、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二是加强结对帮扶,减轻留守妇女劳动强度。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建立农村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动员各单位妇联组织和广大女职工、城镇妇女、巾帼志愿者与留守妇女结成“一帮一”或“多帮一”对子,深入到留守妇女家中,了解留守妇女的家庭生活情况,积极开展“四扶”等帮扶活动,即: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贫、能力上扶技、经济上扶业,缓解留守妇女生活压力,帮助留守妇女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让留守妇女真正得到实惠。通过帮扶活动的有效开展,积极探索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在精神交流、文化生活、婚姻家庭、安全保障中的积极作用,从而引导留守妇女倡导邻里文明互助,努力形成团结友爱、文明祥和的新风尚。三是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加快全县经济发展,使留守妇女的丈夫尽量在本地打工,解决部分留守妇女面临的困难,特别是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这样既为当地的经济做出贡献,又有利于留守妇女家庭婚姻关系的稳定,还能为抚养孩子、赡养老人起到积极作用。二是通过“探亲节”或“探亲假”,鼓励外出打工的丈夫回家团圆,帮妻子分担农活、与孩子交流亲情,或留守妇女赴丈夫打工居住地探望,增进夫妻感情,维护婚姻家庭和谐。三是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和留守妇女阳光家园的优势,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亲情电话”、“视频对话”等夫妻亲情互动活动,或者组织部分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加强留守妇女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保证夫妻至少一年两次团聚的机会,增强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四是丰富文化生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通过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在留守妇女中树立进步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和睦友善的家庭伦理关系和乡村邻里关系。一是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美德家庭”、“绿色家庭”、“低碳家庭”等创建活动,组织广大留守妇女积极参与美化家园、植绿护绿、环境整治等活动,引导她们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二是开展各类评优选先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文明和谐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活动,引导留守妇女树立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理念,在留守妇女中形成人人孝敬老人、扶持丈夫创业、培育子女成才的新风尚。三是发挥文化阵地作用。借助“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妇女之家”、妇女学校等阵地,利用闲暇时间,组织留守妇女开展学习培训、读书竞赛、唱歌跳舞等丰富多彩的活动,鼓励她们组建秧歌队、锣鼓队、健身队、合唱队等留守妇女文艺队,提高留守妇女文化素质和品德修养,丰富留守妇女业余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