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是党中央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具有深厚感情的新农村建设接班人及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崆峒区认真贯彻《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强化措施,切实加强了对“大学生村官”的服务管理、关心关爱、教育培养、正常流动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2008年以来,共选聘到村上任职的高校毕业生31名,目前在岗的29人(1名自主创业创办企业,1名继续上学深造),其中担任村党(总)支副书记的22人,担任村主任助理的7人。
1.强化培训引导,让“大学生村官”下得去。针对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刚离校,农村基层政策、工作经验缺乏的实际情况,加强岗前培训,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岗位安排到位。坚持“因村选人,因人定村”和“便于工作、利于管理、适于生活、保证安全”的原则,统筹考虑多方面因素,积极听取乡镇党委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真正做到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了大学生村干部的志愿意向、专长与各村实际需要三者的有机结合。二是岗位培训到位。坚持把“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训纳入全区基层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依托区委党校每年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政治理论、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党建创新项目及民主管理等知识的培训,邀请农业专家、乡镇党委书记、优秀村干部给他们上好“理论课”,有效提升了“大学生村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三是思想引导到位。建立了“大学生村官”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心理辅导和教育,在每年新“大学生村官”欢迎仪式上,通过集体谈话和“大学生村官”现身说法等形式,为新“大学生村官”上好“心理课”,引导他们要当村官先当村民。
2.落实福利待遇,让“大学生村官”待得住。坚持把营造工作环境、落实工资待遇作为加强“大学生村官”服务管理的的基础性工作,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是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及时协调相关乡镇党委、政府从工作到学习、生活都为“大学生村官”做到细致安排,对新聘任的“大学生村官”,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所在村党组织具落实,为“大学生村官”全心全意地在农村一线工作解除后顾之忧,营造了一个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二是全面落实工资福利待遇。“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在中央、省补贴资金未到账之前,将其工资纳入区财政统发,保证了“大学生村官”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及时落实了安置费、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三是优先落实“大学生村官”的政治待遇。把“大学生村官”纳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压担子、交任务,通过组织程序优先选进村级班子;把非党“大学生村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优先予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