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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四项措施狠抓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
时间:2013-04-1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部署,崇信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部门联动强化服务,畅通渠道规范管理,防范贷款风险,采取四项措施重点做好贷款的规范管理、风险防控和到期催收工作,确保原有贷款继续发挥扶持妇女创业就业、促进“三农”发展等作用。  一是抓管理,破解贷款“使用不当”的难题。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与全县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贷款妇女大力发展牛、果、菜等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培育壮大华芮蔬菜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芮达制衣公司等龙头企业,确保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真正用于发展微利项目,使4000多名农村妇女走上了致富之路;完善档案资料、项目标识,各成员单位对贷款妇女的资金使用方向、创业情况等进行跟踪回访和随机抽查,管理服务到位,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各成员单位将贷款妇女创业培训纳入全县农民科技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对贷款妇女创业理念和创业技能培训,促使贷款妇女进一步了解政策、认识市场、掌握信息,切实提高创业能力,今年,共举办各类妇女创业技能培训班8场,发放学习资料3000余份,培训贷款妇女900余人。  二是抓清收,破解贷款“逾期不还”的难题。去年7月份以来,针对部分贷款户未能按时还款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3次组织召开了全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清收工作促进会议,下发了《崇信县到期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分类排队、先易后难的清收思路,采取六项措施开展清收工作:对已清理出的不良贷款,落实清收责任人,制定还款计划,限期清收;对收回确实有难度的不良贷款,乡(镇)配合信用社依法强制清收;对情节恶劣、拒不偿还的贷款人,乡(镇)配合信用社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收,达到起诉一户,震慑一方的作用;对在贷款清收过程中恶意逃避债务的,乡(镇)信用社视其情况停放任何类型的贷款,并将贷款人列入“黑名单”,将不良记录录入征信数据库,五年内取消评级资格,贷款逾期利息全部由个人承担;对未偿还贷款前贷款人外迁、离婚、丧偶或死亡的,由乡(镇)及时通知信用社;对形成较大风险和恶劣影响的逾期贷款户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止目前,全县还款率达到99%。  三是抓机制,破解贷款“章程不明”的难题。今年,县委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纳入乡镇和各成员单位党建目标考核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一把手”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了此项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同时,探索建立了政府责任考核机制、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贷后回访机制等贷款风险防控制度,为小额贷款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四是抓督查,破解贷款“工作不硬”的难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由妇联、财政、人社等成员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围绕省、市会议文件精神落实及贷款资金使用、按期还贷、防范风险等重点、难点问题,今年共深入乡镇(园区)、金融机构督查3次,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确保贷款工作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