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形成未成年人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工作合力,有效遏制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灵台县妇儿工委采取“三项措施”,强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帮助问题少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13个乡镇派出所55名民警,与各类问题青少年,特别是不良行为习惯严重或有犯罪倾向的问题青少年,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结成帮教对子,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帮扶教育和矫治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对问题青少年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做好问题青少年的帮扶教育工作。二是努力营造普法宣传的浓厚氛围。县妇儿工委办联合公检法司、团县委等部门,组织县优秀法制副校长巡回各乡镇中小学校开展“法律讲堂”,举案说法,筑牢青少年思想防线,使广大青少年逐步树立学法守法的意识,从而减少和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三是建立问题青少年档案资料加强监管。建立问题青少年帮教档案,共填写《灵台县问题青少年信息采集表》和《灵台县问题青少年帮教干部档案》50余份,详细录入了问题青少年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困难要求等基本信息,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帮教措施,采取建立信息档案、结成帮教对子、定期走访谈心、解决实际问题等措施,积极帮助问题青少年解决学习、就业、家庭、心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引导问题青少年走出心理困惑,勇敢面对挫折,自觉抵制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