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台县妇儿工委高度重视弃婴和孤儿监管工作,近期,县妇儿工委办联合县民政局,通过精心部署,广泛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扎实开展了个人和民办机构收养弃婴和孤儿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抓培训。及时下发了《灵台县关于加强孤儿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养弃婴和孤儿的排查范围、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并对各乡镇、县城区街道办民政助理员就排查摸底方法、认定标准进行了专门培训。确保了政策落实无漏洞。
二是加强组织靠责任。实行局领导包乡、干部包村的方式,下派人员协助乡镇开展排摸;各乡镇、县城区街道确定专门领导,抽组工作人员,逐村逐社区对辖区内所有孤儿寄养家庭生活环境、居住条件、养育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并将摸底排查和隐患消除相结合,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强化监管和扶养教育措施。
三是注重宣传造声势。积极开展了弃婴和孤儿救助抚养政策宣传工作。建立了妇联牵头,民政、广电等部门参与的孤儿救助抚养宣传联动机制,采取开设“民政之窗”广播电视宣传栏目、电视新闻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对弃婴和孤儿扶养、收养政策的知晓率。
四是强化监管防隐患。对排查摸底中具备养育条件,本人又坚持养育孤儿的,督促寄养家庭进一步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和人为本意识;对不具备养育条件和抚养能力的寄养家庭,通过社会救助、邻里相帮等办法予以扶持解决其抚养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已经纳入保障的125名和正在申请办理保障审批手续的12名孤儿家庭,现场开展孤儿监管协议签订和保障对象认定,确保孤儿定性准确,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