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静宁县妇联围绕大局,服务未成年人需求,创新工作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一是建立普法维权宣传机制。以“三八”、“六一”、“12.4”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儿童优先、儿童权益最大化等普法宣传等活动。今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资料5000余份,切实提高广大未成年人及家长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是建立信访维权调解机构。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维权岗等,实行信访代理和法律援助机制,为全县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情绪疏导和心理抚慰等服务,有效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县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配备审判人员3名,认真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机制,设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确定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女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三是建立民生项目救助机制。对贫困未成年人、患病未成年人,优先申报各级妇女儿童民生项目,以项目帮扶解决未成年人及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同时,组织女企业家、巾帼志愿者定期开展入户走访慰问活动。今年以来,共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各类未成年人100余人次,发放各类捐赠物资5000余元。 四是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审理机制。切实发挥妇联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主动参与、陪审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案件。在陪审中,注重发挥未成年人工作经验和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审理,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和撤诉率,拓宽化解民间纠纷的途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