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坚持城乡并重,统筹推进的原则,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促进就业工作机制,推动妇女平等就业工作。
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使妇女再就业,全县女性就业状况不断改善。去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岗位技能对接”和“大学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为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各种就业宣传资料3000多份;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安置各类女性高校毕业生335人,占总数的42%;在年度考核中,评选女性优秀工作者581人,占总数的39.6%;在各类职称晋升中有女性363人,占38.9%。 二是落实完善扶持就业政策。积极为下岗失业女职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发放社保补贴,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和社会保险接续。去年,为353名下岗女职工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24.6万元,占总人数的52 %;为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95人6155万元;有3617名妇女通过就业促进政策实现了创业,涌现出了一大批妇女创业带头人,洛怡药业公司的经理范江红,被省人社厅评为全省创业明星,获得奖励基金1万元;朱店镇东街村创业明星朱玉桃被评为全省妇女创业女能人。 三是加强妇女技能培训。针对下岗女职工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困难的实际情况,把城乡妇女技能培训作为帮助贫困妇女就业、提高妇女地位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多方筹措资金,整合培训资源,县妇联、人社、农牧等有关部门联动举办多期免费再就业培训班,多渠道全方位提高全县妇女的就业技能。去年,培训妇女4209人,占培训总人数的42%。 四是积极组织劳务输转。把劳务输转作为妇女创业增收的重要途径,2014年,全县组织输出女性务工人员2.3万人(次),创收近4亿元。同时,大力实施“回归工程”,登记返乡创业女性310人,登记劳务带头人10人。 五是促进就地转移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新上项目等办法促进留守妇女在家门口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女性164人,占总数的41%,在客都超市、富强工贸等企业安置留守妇女1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