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泾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政府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妇联等21个部门的负责人,开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县人大主任贾仁全、县政府副县长陶梅、县人大副主任左明芳、林明堂参加检查活动。本次检查活动就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教育情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等7个方面开展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泾川二中、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东街小学等实地开展检查,对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情况、图书馆对青少年开放使用情况、网吧和歌舞厅监管情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查、治安案件处理、管教情况、少年法庭建设及未成年人违法案件审理情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批捕、公诉等情况等实地考察调研。每到一处,检查组都随机向学生、教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察看学生食堂、宿舍和教室、教室工作间等场所的布置和管理,听取有关负责人的情况介绍。 此次检查主要是从贯彻落实未成年保护法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是否得到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是否得到加强、工作机制是否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周边社会环境和治安管理是否得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否有新的举措、有关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办理情况、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等方面了解掌握情况。 4月2日,检查组在县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汇报会, 听取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