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泾川县妇联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了县法院一起特殊侵权案件的陪审。陪审过程中,妇联干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员作用,案件审理前,主动了解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参与审理,在证据认定、案件商讨、合议等庭审过程中积极发表意见,主动与合议庭其它成员沟通,形成一致庭审意见;案件审理后,充分发挥岗位优势,以情感人,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普法宣传教育。
近年来,县妇联充分发挥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监督、陪审、宣传、联络、咨询作用,在挽救及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参与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妇女群众的好评及法院的认可。
截止目前,妇联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各类刑事、民事案件2件(次),协助法院调解离婚案件5件(次),参与审理妇女儿童案件4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