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台县妇联高度重视残疾妇女儿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灵台县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的工作要求,强化措施,坚持从五个方面助推残疾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妇联高度重视残疾妇女儿童工作,把残疾妇女儿童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主席任组长、各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残疾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残疾妇女儿童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残疾妇女儿童维权、残疾妇女儿童服务等工作与妇联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基层妇联组织健全的工作优势和县、乡、村三级培训网络,层层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同时,将残疾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妇联工作考核范围,坚持做到残疾妇女儿童工作与妇联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在“三八”妇女维权周、母亲节、反家暴日等节庆日将《甘肃县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一并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敬、爱护、帮助残疾妇女儿童的社会风尚。不断加大维护残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舆论监督,关注残疾妇女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谴责歧视、虐待、伤害残疾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敬、爱护、帮助残疾妇女儿童和依法维护残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努力营造适应残疾妇女儿童的舆论环境。 三是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努力提高残疾妇女儿童生活质量。积极与县职业中专联合,在家政服务员培训工作中,特别加入服务残疾人家政服务专业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水平和残疾妇女的生活质量。借助“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对残疾妇女开展健康保健服务,每月下基层开展一次宣传、培训、义诊、咨询活动。针对残疾妇女身体状况,开展妇科病普查、“两癌”筛查等专项检查,为全面提高残疾人健康水平提供了医疗保障。以实施两规划为契机,将残疾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福利等列入我县《(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等重要指标,不断提高残疾妇女儿童生活质量。 四是完善信访制度,维护残疾妇女合法权益。对残疾妇女来访采取优先的原则,做到接待来访热心,听取反映诚心,了解情况细心,说明解释耐心,排忧解难真心,通过“零距离”倾听残疾妇女疾苦,及时发现和解决残疾妇女问题。遇到疑难案件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为她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法律服务,切实维护残疾妇女合法权益。 五是关爱残疾妇女儿童,切实为残疾妇女儿童办实事。近年来,为225名贫困中老年妇女及100名残疾妇女发放轮椅125辆,助行器100把。积极联系协调全国儿基会,邀请北京儿童眼科专家来我县开展弱视儿童筛查,确诊患病儿童11名,并为11名弱视儿童争取免费赴京治疗的机会,康复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