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静宁县妇联积极履行维权职能,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妇女儿童信访维权工作,切实引导妇女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推动解决妇女利益问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成立组织,健全机构。县妇联健全完善信访维权工作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的信访责任制度,完善了信访案件首问责任制、信访信息按时报送制等信访工作制度。并依托各乡镇、街道办综治办和司法所,建立妇女信访代理服务站,聘请综治、司法、信访、妇联等女干部为妇女信访代理员,接待处理来访妇女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托各行政村村级服务中心,邀请村委会及妇代会成员为妇女信访代理员,及时处理村上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实现信访代理工作端口前移。截止目前,全县24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建立健全了妇女信访代理服务站,全县共配齐349名信访代理员。
二是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县妇联积极探索妇女信访维权工作新模式,联合县司法局在八里、界石铺、城川等乡(镇)司法所建立妇女信访代理示范点,抓点示范,总结经验,有效拓宽妇女信访案件解决途径,大力推动全县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县广泛开展妇女儿童维权相关的法律宣传,大力宣传妇女信访维权的重要意义,帮助妇女依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合理诉求,进一步提高妇女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效能。加大对妇联干部和妇女信访代理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将妇女维权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妇联干部和妇女信访代理员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妇女信访代理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截止目前,县妇联共举办妇女信访代理员培训班2期,受理各类妇女信访案件27件(次),全部得到调处,切实维护了妇女在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老年人赡养、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极大减少了信访妇女的越级访、缠访和无理访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静宁建设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