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灵台县委书记刘凯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县科协等群团组织工作汇报;审定《中共灵台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会议强调,全县各级群团组织一定要准确把握群团工作在党的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定位,增强做好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要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团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群团工作深入开展。要结合县域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群团工作,发挥好群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多做暖人心、顺民意的实事好事,确保群团工作不偏、不虚、不空,努力开创群团工作新局面。一要充分履职尽责。紧贴中心和大局找准各自职能定位,找好履行职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做到上有所思、我有所想,上有所呼、我有所应,上有所盼、我有所为,真正做到以有为争有位。二要密切联系群众。着力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四化”倾向,切实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竭诚服务群众作为群团组织的基本职能,把广大妇女、工人、青年、科技工作者、残疾人的热情引导好、发挥好,更多地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凝聚力量。三要搞好协调指导。县级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指导、协调调度、督查落实等职能,协调好、指导好基层组织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均衡落实。四要积极配合改革。各群团组织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全力支持改革、积极配合改革,务求政令畅通、步调一致,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