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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五名个人、两个集体荣获省级“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
时间:2018-03-1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宣传优秀女性先进事迹,在第108个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当天,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妇联联合表彰了99名“全省三八红旗手”和50个“全省三八红旗集体”。我市公安消防支队崆峒区大队副大队长王珲琛、崆峒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柳秀娟、崆峒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位海燕、静宁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姚鑑玲、平凉市新生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向梅等5名个人被授予甘肃省“三八红旗手” 荣誉称号,华亭县西华镇妇联、崇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个集体被授予全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妇联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坚持把培育典型,标杆引领,示范带动作为推动妇女工作的有效方式,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励全市妇女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进程,通过广泛发动、机制推动、上下联动,发现、培养、挖掘和树立了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立得住的妇女先进典型,今年截至目前,还命名表彰市级 “三八红旗手”36名、市级 “三八红旗集体”15个、全市十佳家庭成员10名,为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