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庆阳市平均婚检率由先前的80%以上急剧下降至2007年的0.08%,2008年的1.6%,2009年的7%,有的县基本为零。婚检率的下降引发了人口出生缺陷率的上升,而且也造成严重的社会负担。在市妇儿工委的积极争取协调下,市政府出台了《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使全市婚检率大幅上升,2010年底全市婚检率为84.72%,2011年底上升为96.4%,为防范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防止疾病传播、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做好婚前医学检查,规范相关工作程序,提高婚前保健工作质量,庆阳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对婚检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是要求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进一步规范婚前保健工作,改进服务模式,树立品牌意识,努力为婚检对象营造温馨、浪漫的氛围,提供主动热情服务。健全完善婚检设施,设置专用的男、女婚检室,配备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全部检查项目,不得缺项或漏项。
二是要求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充分利用婚前医学检查这一有利时机,切实加强宣传咨询工作。将婚前医学检查和卫生指导、卫生咨询有机结合起来,设置合格的健康教育室,采取观看录像、应用挂图、模型等形式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主动进行生殖健康和母婴保健知识宣传教育,解答其提出的具体问题。向婚检对象免费发放保健书籍或光盘,扩展宣传领域,充实妇幼保健内容,充分发挥长效宣传作用,不得以宣传单或折页代替。
三是要求各县区相关部门和婚检机构规范信息登记报告程序。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先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婚前免费医学检查服务卡》,然后持卡自愿选择定点婚检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各婚检机构必须建立婚前医学检查登记薄(见附件一),完善原始登记,检查结束后发给《婚前医学检查意见书》,市妇幼保健院每月10日前将医学检查月报表分别上报市卫生局、民政局、妇儿工委办公室。
四是要求市妇幼保健院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定期不定期举办婚前保健培训班,每季度对婚检进展进行汇总分析,总结推广经验,针对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婚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是要求市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按《母婴保健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对婚检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对设置布局不合理、人员资格不合格、检查项目不齐全、咨询服务不到位等行为要从严查处,对发现问题屡次不予纠正或弄虚作假、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要及时提请市卫生局依法处理,直至取消婚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