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表彰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正宁县葛丽娜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今年23岁的葛莉娜是正宁县周家镇乔坡村人。2012年,葛莉娜的母亲因肝癌去世,瘫痪在床的父亲在母亲去世后的第100天也离开了人世。那一年葛莉娜16岁,妹妹6岁,弟弟年仅3岁。长辈们商量决定将弟弟妹妹分别送给叔伯抚养,让葛莉娜继续完成学业,放心不下弟弟妹妹的葛莉娜拒绝了长辈们的提议,义无反顾放弃学业,回家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
在此后的7年时间里,葛莉娜将自己全部心思都放在了一个信念上:“我要给弟弟妹妹一个温暖的家”。她既是“父亲”,又是“母亲”,还是姐姐。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做饭,送弟弟妹妹上学后,自己再去幼儿园上班,晚上给弟弟妹妹辅导完功课,又忙着洗三个人的衣服。除此之外,葛莉娜还要照顾年事已高且常年多病的外公外婆,给他们做饭洗衣,外公外婆身体不舒服时给他们擦脸、擦身子、按摩。她像父亲一样为这个家撑起一片天,像母亲一样照顾着年幼的弟弟妹妹,用自己的行动树立起“孝老爱亲”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