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乐县妇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妇女儿童法律法规,使我县的妇女维权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社会化的轨道,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平安家庭”创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普法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开展“让暴力远离家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成果和社会影响。三是开展健康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万家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利用各种媒体传播普及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和社会公德,引导广大家庭增强防病意识和能力,培养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四是认真接待处理来信来访,为来访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避难救助等有效服务,同时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的解决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