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台县妇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县党代会精神,为进一步把法治精神和惠及民生的法律知识宣传到基层,切实提高广大基层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高台县妇联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八”维权周期间,全县各级妇联组织联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采取到农村、入社区、进学校,通过咨询服务、分发宣传材料、张贴或播放标语口号、悬挂宣传图片、出宣传栏、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着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平安家庭”相关材料、妇女防拐打拐等知识。同时利用电视、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妇女法等,扩大宣传效果。
提高为妇女维权的服务水平。加强妇女维权网络建设,共建成村级妇女维权站136个,建站率100%,协调电信部门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重视110反家暴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妇女维权站、维权热线和巾帼矛盾纠纷调解队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优势,认真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对疑难案件慎重对待,认真调查,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办理,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至目前,共接待来信来访案件16件,结案率达100%。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六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树立“平安家庭标兵户”20户,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
关注妇女权益,着力解决妇女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关爱贫困女童和留守流动儿童。实施“金秋助学”,救助春蕾女童49名,救助金额6万元;县外爱心人士与县内妇委会零星救助11人,救助金额2000多元;执行“蓝天春蕾女童”全年学费2.4万元,整体救助女大学生16人。二是在私立学校自建“留守儿童之家”1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爱心父母”与留守流动儿童结对认亲,三是扶助农村留守妇女。建立“留守妇女阳光家园”3所,以“生产互助、心灵互慰、文体互动、困难互帮、发展共促”为目标,多措并举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四是援助特困单亲母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特困单亲母亲调查摸底工作,“三八”期间对14名特困单亲母亲进行了走访慰问,11月,联合工会救助36户5.4万元。五是救助“两癌”病困妇女。7月份,积极从两个渠道为城乡“两癌”妇女争取救助资金。现已救助妇女5户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