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妇联以抓学习比进步、抓服务比贡献、抓组织比活力、抓维权比成效“四抓四比”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自治县工作大局,引导牧区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创一流业绩、争巾帼标兵。
一是抓学习比进步,在促进发展能力上创先争优。围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组织和支持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各类产业竞赛活动,通过产业调整赛、规模养殖赛、举办赛羊会、赛瓜会和手工艺品赛等形式,激发了广大妇女发展现代农牧业,增收致富的积极性。为提高广大妇女发展致富的技能和本领,县妇联协调社保、旅游、科技等部门,举办祁连玉加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品制作等各类培训班28期,1600多名妇女先后接受了技能培训。整合资金和力量,大力开展 “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创建工作,建成“留守妇女阳光家园”6个。“留守妇女阳光家园”组织留守妇女在农忙时节互帮互助,农闲时间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和文化活动,组织留守妇女制作民族服饰挂件、唐卡等旅游纪念品,既解决了留守妇女的生产难题,丰富了她们的业余生活,又通过培训使留守妇女掌握了一技之长,增加了家庭收入。
二是抓服务比贡献,在提升成长环境上创先争优。根据全县农牧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会同财政、经办银行等部门,深入农牧村一线,实行”一站式”办公,为申贷妇女开辟了绿色通道。至目前,共为3200多名农牧村妇女发放贷款1.65亿元,争取到位中央财政贴息资金400多万元。全县利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建成规模性高效现代农牧业示范点8个,有效地促进了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坚持把“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和“巾帼建功”活动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形式,不断丰富和创新活动内容,在通过制作和谐家庭宣传牌匾、灯箱广告、楼道温馨提示等宣传品,大力营造和谐家庭创建氛围。结合牧区实际,积极组织妇女参与文化艺术节、民族运动会、家庭才艺展等活动;广泛开展和谐家庭、孝亲敬老模范、好婆婆、好媳妇、好丈夫等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使和谐家庭创建的实效更加凸显。今年以来,全县新创建市级和谐家庭示范点2个,县级和谐家庭示范点7个,评选出优秀家庭成员138名,累计为和谐家庭示范点投入资金6万元。结合全国妇联开展的“服务创一流,巾帼展风采”活动,在全县女性集中的企业、服务业以及党政机关开展 “巾帼文明岗”申报创建活动,命名县级巾帼文明岗19个,“巾帼文明车” 6个,申报市级巾帼文明岗4个。定期不定期对 “巾帼文明岗”开展检查评比,及时推广她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引领广大妇女强化“爱岗敬业,成才奉献”精神,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三是抓组织比活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创先争优。结合第七次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配强村、社区妇女干部,不断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全县101个行政村换届选举中女性进“两委”达到100%,其中,有三名女性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一名女性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妇代会主任进“两委”达到了98%。结合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以党建带妇建,积极主动开展“妇女之家”创建工作,实现了“妇女之家”建设的全覆盖。各“妇女之家”结合各自实际,经常性开展特色鲜明的活动,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了农牧村宣传政策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传递信息的纽带、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窗口、展示妇女风采的平台。
四是抓维权比成效,在维护妇女权益上创先争优。根据法律知识覆盖面低,服务半径大,牧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思想观念陈旧的实际,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劳务输出或输入,人员流动性大,造成婚姻家庭不稳固、劳务待遇、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问题凸显,致使来信来访案件增多。县妇联一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妇女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和思想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村一级“妇女之家”和“巾帼矛调队”的作用,积极开展矛盾调解,做到矛盾不激化不上交,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至目前,全县建立维权站点95个,建站率达94%,接待调处涉及妇女儿童的信访案件32起,结案率达100%。将农牧村妇女免费健康体检和单亲母亲救助工作列入为民承办10件实施之中,投入资金20多万元对全县5300多妇女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同时,根据普查结果,按照患病的轻缓程度,建立患病妇女档案,分批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至目前已救助“两癌”患者15人,落实救助资金14.1万元,向接受检查的妇女免费发放药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