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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妇联创新载体抓创建
时间:2012-02-1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中具有独特的优势。近年来,肃南县妇联准确把握发展形势,从改善妇女民生、反映妇女民意、理顺妇女情绪、化解妇女矛盾的角度找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为妇女群众提供有效服务。一是深入推进“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县妇联坚持把“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不断丰富和创新活动内容,通过制作和谐家庭宣传牌匾、灯箱广告、楼道温馨提示等宣传品,大力营造和谐家庭创建氛围。结合牧区实际,积极组织妇女参与文化艺术节、民族运动会、家庭才艺展等活动,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和谐家庭、孝老爱亲模范、好婆婆、好媳妇、好丈夫等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使和谐家庭创建的实效更加凸显。二是深化“巾帼建功”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全国妇联开展的“服务创一流,巾帼展风采”活动,在全县女性集中的企业、服务业以及党政机关开展 “巾帼文明岗”申报创建活动,定期不定期对“巾帼文明岗”开展检查评比,及时推广她们的经验做法,带动引领广大妇女强化“爱岗敬业,成才奉献”精神,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三是加大妇女儿童维权力度。肃南县地域辽阔,人口居住分散,法律知识覆盖面低,服务半径大,牧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思想观念陈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劳务输出或输入,人员流动性大,造成婚姻家庭不稳固、劳务待遇、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问题凸显,致使来信来访案件增多。针对此情况,县妇联一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妇女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村一级“妇女之家”和巾帼矛调队的作用,积极开展矛盾调解,通过县法院的妇女维权席参与涉及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处理,维护妇女儿童权利。对一些难以用法律约束的侵权案件,做到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矛盾,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矛盾调解,力争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结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