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妇联坚持从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关爱弱势妇女群体为载体,深入开展特困单亲母亲援助行动、妇女病普查和“两癌”筛查救助工作,大力营造了关爱弱势妇女群体的社会氛围。
一是建设留守妇女阳光家园。以“生产互助、心灵互慰、文体互动、困难互帮、发展共促”为目标,多措并举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在3所省级“留守妇女阳光家园”基础上,新建县级“留守妇女阳光家园”6所,充分发挥女村官、女能手的作用,开展定向结对帮扶,共结成帮扶对子200多对。为留守妇女提供科技培训、心理咨询、文化娱乐、帮扶关爱、生产互助等服务,共开展各类关爱互助活动21次,为留守妇女分忧解愁,积极发展生产。
二是援助特困单亲母亲。建立特困单亲母亲数据库,与邮政部门签订合作协议,以特困单亲母亲爱心公益包裹项目为主要依托,实施以“生活扶贫救助、援建母亲安居房、救治重大疾病、帮助子女完成学业”“四个一”为重点的援助特困单亲母亲行动,母亲节”期间对60名特困单亲母亲进行了走访慰问,人均发放慰问金300元。
三是深入开展妇女病普查。年初以县妇儿工委的名义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以计生为普查责任主体,卫生为筛查责任主体,妇联、民政、工会、卫生、人社为救助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了工作网络机构,定岗认责,联合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下发了《高台县开展妇女病检查及“两癌”筛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在城乡妇女中开展“两癌”筛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检查项目、检查机构、经费来源、救助标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同时,县妇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通过开展实地督查、召开宣传动员会、推进会等形式,为妇女病普查和“两癌”筛查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证。至目前,计生系统为全县10820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了生殖健康检查和“两癌”筛查,查出妇女病一般病症1156例,治疗825例,转诊145例,筛查出“两癌”疑似病例22例(乳腺癌12例,宫颈癌10例),转诊22例。卫生系统为全县24046名适龄妇女进行了“两癌”筛查,共筛查出“两癌”疑似病例32例,确诊病例29例,其中宫颈癌12例,乳腺癌17例,筛查率达68.5%;同时,县人社局划拨体检经费30万元,组织全县2000多名女职工进行了免费体检,切实保障了女职工的健康权益,提高了女职工的自我保健水平。
四是救助“两癌”患病妇女。积极从五个渠道为城乡“两癌”妇女争取救助资金。一方面联合民政系统为确诊城乡贫困妇女落实救助资金16人19.3万元;一方面联合工会为确诊女职工落实职工互助金,现已救助6人5500元;一方面向省妇联上报29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患病对象,积极争取中国妇基会人均1万元的救助金,现已争取到救助金15万元,救助“两癌”患病妇女15人;一方面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为29名农村“两癌”患者报销治疗经费47.87万元;另一方面人社部门为23名城区女职工“两癌”患者报销治疗经费110.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