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妇联坚持“情、早、责、基”四字工作方针,抓基层强基础、抓成效强责任、抓机制强规范,着力解决农村妇女需求,化解矛盾纠纷,为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情”字为先,架起干群连心桥。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开展“下基层、防妇情、办实事”活动,深入基层详细了解广大农村妇女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把妇女群众反映的问题当成家事,切实扮演好“娘家人”的角色,使妇女群众话有处说、冤有处诉、问题有处反映,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早”字当头,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农村家庭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家庭暴力、参与非法组织、家庭不和、邻里不睦等具有不稳定因素的家庭做为重点排查对象,分门别类造册,制定具体解决方案,从被动应对群众来信来访转移到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上来,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使大部分问题在第一时间得以妥善解决。
“责”字为要,确保工作对接“无缝隙”。严格落实信访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增强妇女干部参与维权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在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推行“一主办四及时一回访”工作法,即首问人主办,主办人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及时转办乡镇妇联主席、乡镇妇联主席及时请示综治办主任,乡村联动(三所联动)抓调处,乡镇妇联主席及时向县妇联主办人员回复办理情况,主办人员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妇女信访工作不出现缝隙。
“基”字为根,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坚持和谐社会从家庭做起,和谐家庭从妇女做起,认真要做好妇女群众思想工作,疏导情绪,排除纠纷,努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以小家的和谐稳定推动社会大家庭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