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台县妇联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点,通过健全组织网络、落实便民措施、畅通维权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妇儿法律援助良好氛围。以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在法律援助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12.4”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提高公众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意识,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
二是健全工作网络,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渠道。加强妇女维权站建设,全县136个村,7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建站率达到100%,实现了妇女维权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化服务体系。同时,县妇联联合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高台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1名熟悉法律工作的人员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与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律师共同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县妇联确定每月1日和15日为主要负责人信访接待日,邀请县司法局资深律师一同为受害妇女儿童、单亲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妇儿法律援助工作实效。进一步提升“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服务能力,认真解答妇女群众的法律咨询。将家庭暴力列入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对于侵害妇女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简化程序,缩短受案时间,优先予以办理;对于因家庭内部矛盾以致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尽量以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同时,为年老体弱等有特殊困难的求援妇女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提供上门服务,保障她们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全乡共提供法律援助案件24件,救助特困、残疾妇女儿童10名,有效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