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源头参与,制定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措施。源头参与、制定政策是全面落实《妇女法》的重要保障。一是制定宏观政策。2001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制动实施了《张掖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张掖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2011-2020年),将《妇女法》的内容以两规划指标的形式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分步实施,有效地推动了全市两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2001-2010年两规划73项重点指标,完成项66项,达标率90.4%,市政府两次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2011-2020年两规划78项重点监测指标(其中:妇女发展规划47项、儿童发展规划31项),至目前,已有65项提前完成中期目标要求。年初,受到了省政府检查组的好评和省政府的表彰奖励。二是推动难点指标落实。为全面落实两规划中的部分重点难点指标,2007年以来,我市相继制定下发了《张掖市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张掖市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意见》、《张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女性进村“两委”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为妇女合法权益的落实提供了政策保证,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妇女法》从源头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加强领导,形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机制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妇女法》,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社会组织补充”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市、县区政府成立并逐步健全了由联系妇女工作的政府领导任主任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部门从22个扩展到33个。并对各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专题下文进行了明确和落实,做到单位明确、领导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完善机制制度。工作中,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一项机制和六项制度”为内容的长效工作机制,即政府领导、妇儿工委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妇女儿童广泛参与推进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政府妇联“双线”目标管理及奖励制度、试点示范制度、资金投入保障制度、统计监测制度、信息报送及定期督查通报等六项工作制度,使《妇女法》的贯彻和两规划的实施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市上将《妇女法》列入“五五”普法规划,并通过活动宣传、媒体宣传、理论宣传、信息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营造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去年7月份,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国旅游报等12家中央驻甘媒体组团对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为期3天的集中采访,之后在不同的媒体上撰写刊登宣传报道文章32篇;今年“三八”期间,中央电视台一行6人组成新闻采访团对我市进行专题采访,并在新闻综合频道庆“三八”专题晚会上进行了播报,有效扩大了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影响。同时,利用“三八”、“六一”、母亲节等各类节庆纪念日开展庆祝活动进行活动宣传;通过市、县区广播电视台播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媒体宣传;市、县区妇儿工委办连续6年通过举办妇女培训班、妇女论坛开展理论宣传; 2012年至今,通过金张掖妇女网编发工作信息83期1673篇(其中省妇联网刊登634篇),进行信息宣传;设计制作有关新规划内容、维护妇女权益的宣传资料、精美台历、温馨提示、宣传门帘等,发放城乡家庭,开展入户宣传,扩大了全社会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认知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