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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着力实施两个规划全面保障妇女儿童社会权益
时间:2013-10-2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近年来,张掖市把《张掖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张掖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作为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载体和着力点,重点针对妇女政治经济、教育健康、劳动保障等方面权益的维护和保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涉及大多数妇女权益的普惠法规政策的落实,有效保障了各项妇女儿童社会权益的落实。

  妇女政治地位有了显著提高。提高妇女政治地位和参与决策管理能力是保障妇女政治权益落实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立足全市妇女干部队伍实际,围绕教育培养、选拔使用、日常管理三个关键环节,有效提高了妇女干部整体素质和参与决策管理的能力。至目前,全市有女干部13239人,占干部总数的37.6%;其中地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76人,公务员和参照管理的科级干部811人,分别占同级干部比例的10.5%、8.9%和17.1%。市第三次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中,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分别达到了21.1%、21.5%、20.3%。有女性成员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居民党支部的比例达100%。与此同时,针对上一轮妇女发展规划终期评估中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中部分指标未达标的实际,市妇儿工委办多次和市委组织部衔接沟通,在国家和省上纲要规划中没有定量目标的2项指标(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比率、村委会主任中女性的比率)明确了定量目标及指标的年度分解,为指标的完成提供了保障。

  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得到有力保障。保障妇女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水平是促进妇女发展的重要举措。将妇女发展规划中有关妇女参与经济的6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至目前,6项指标全部达到中期目标。在农村,我们把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作为促进妇女增收致富和男女平等的重要途径,以“放得出、收得回、见效益”为目标,以“扩总量、控风险、争贴息、提效益”为重点,全市累计为10.46万名妇女发放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47.09亿元,人均近4.5万元;申报争取中央财政贴息5.68亿元,其中到位贴息资金2.69亿元。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积极引导用贷妇女大力发展以红提葡萄、玉米制种、高原夏菜等为主的种植业和以肉牛养殖、羔羊繁育等为主的养殖业,扶持以农家乐经营和民族民间民俗旅游文化产品加工销售为主的旅游业,据统计,户均年增收可达5084元(包括国家财政贴息),有效促进了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妇女增收,男女平等水平的提高。在城镇,我们把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作为提高妇女地位的关键措施,积极制定政策,多方提供就业岗位,发放贴息贷款,推动妇女创业就业。2011-2012年,全市城镇新增女性就业24761人,占52.4%;公益性岗位安置女性2480人,占75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女性12251人,占70%;困难人员再就业中女性3611人,占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的75%。新招考录用的公务员中女性 84名,占35%;为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补充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301名,占 51%。

  妇女教育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妇女教育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妇女素质和妇女社会地位的高低。我们将妇女发展规划中有关妇女教育的8项指标,分解落实到教育部门,至目前,除1项未监测外,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中期指标要求。同时,在农村,针对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市委市政府制定了30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开展种养殖技术培训,两年来累计培训40万人次,其中妇女占78 %。在城镇,以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女大学生创业、在岗女职工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累计职业技能培训女工11.97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2.4万人,有力地促进了妇女整体素质的提高。

  妇女卫生保健有了长足发展。妇女的健康水平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家庭的幸福。近年来,针对妇女群众的健康需求,将妇女健康纳入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目标,切实保障了妇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至目前,妇女发展规划中有关妇女健康的10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出中期指标要求。并针对部分特殊群体妇女的健康需求,先后组织实施了“降消”项目、计划免疫项目、艾滋病防治、妇女病普查和两癌妇女救治等有针对性、带动性的实施项目,特别是2011年以来,市妇儿工委办联合市人口委、卫生局、民政局、人社局分别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共同协作在全市开展了妇女病普查及两癌筛查救治工作,为全市88%的妇女进行了妇女病免费检查,为229名的贫困两癌妇女进行了213.43万元的救治,有效提高了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妇女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我们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稳步运行,参保率达9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参保率达95.63%。止2012年底,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分别达到38413、26945、34743、25988、20438人。分别占总数的38%、39%、27%、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