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将弱势妇女儿童作为重点援助对象,通过健全组织网络、畅通维权通道、落实便民措施等举措,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截至2014年4月底,共接待妇女法律咨询72人次,受理承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20件,共挽回经济损失20.56万元。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在县、乡、村三级网络的基础上,依托综治、司法、公安、民政等行业部门,建立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全覆盖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方便妇女儿童群众就近寻求法律援助。 二是降低援助门槛,扩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范围。中心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对因家庭内部矛盾致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尽量以非诉讼方式处理,人性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三是落实便民措施,提高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实效,提高妇女儿童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年老体弱等有特殊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确保她们得到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权益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