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妇联努力发挥组织优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反拐防拐行动。
一是紧密结合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乡镇(社管委)妇联维权服务站、社区(村)“妇女之家”等平台作用,利用三八节、禁毒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庆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防拐知识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群体防拐意识,切实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优化社会环境。 二是联合县检察院、司法局、团委等单位,共同举办“抵御侵害 守护花季”普法进村社、进学校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通过“四个一”活动开展防拐教育,即举办一场专题法制讲座、开展一次法律知识问答、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一份问卷调查,普及安全方面的知识,提升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 三是积极主动与县法院联系,并力荐优秀妇女干部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促使妇联监督执法的关口前移。通过女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审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督促法院严格执法,特别是对处于弱势的受害方在法律范围内作出适当倾斜,促使司法进一步公正,维护受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