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乐县从“1234”举措入手,切实推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收到了实效。
健全一个网络。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核心,形成以政法委牵头,以公、检、法、司为主要阵地,各级妇联组织参与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实行“两个”优先。以维权服务为重点,实行案件优先和法律援助优先。一是对涉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质服务,快侦快审快结。依法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虐待老人、残害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震慑犯罪,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二是实行法律援助优先。依托法律维权站、法律援助中心等资源,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考虑妇女儿童的诉求,尽可能使妇女儿童避免损失。 注重“三心”关怀。坚持用“三心”(即爱心、耐心、细心),真情服务妇女儿童。一是用爱心帮扶救助。对一些家庭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起诉案件,及时实施司法救助,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一对一”帮扶失足少年、留守儿童,慰问孤寡老人和贫困妇女。二是用耐心接访。认真接待妇女儿童来信来访,“零距离”倾听她们的诉求,对侵权案件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用细心化解矛盾。细心调解婚姻家庭、妇女儿童矛盾纠纷,用亲情、友情、热情和柔情诠释法理,有效促进矛盾化解,增进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 做好“四进”法制教育。采取丰富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深入开展维权法律宣传,努力营造妇女儿童维权的浓厚氛围。利用“三八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契机,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向妇女群众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新婚姻法》、反家暴等涉及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