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台县民政局始终把关爱妇女儿童工作作为实施“两规划”的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以关爱贫困妇女儿童基本生活、提高农村妇女参政水平为工作重点,以创新工作机制为手段,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妇女儿童享有民政优惠政策的程度普遍提高,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妇女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与决策,是衡量妇女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高台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农村妇女进“两委”比率和女性担任村班子实职比率。至目前,有女性成员的村委会和居委会比例均达到100%,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率达87%,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96%,全县有女村党支部书记2名、女村委会主任3名,分别占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的1.47%和2.2%,基层妇女参政状况不断改善。
高台县民政局在规划部署工作时,高度重视弱势妇女儿童救助和关爱。在社会救济工作方面,首先考虑将孤老妇女、无人抚养的孤儿列入社会救助对象,切实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至目前,全县纳入城市低保的贫困妇女有1479人,纳入农村低保的妇女有4186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妇女有185人,城乡妇女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295元/人.月。同时,积极配合县妇联开展“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作,2016年为3名患病妇女发放救助金3.5万元。
在关注关怀儿童方面,高台县民政局认真组织开展先心病和脑瘫儿童手术康复工作。近年来,先后根据民政部、慈善总会在西部五省实施的“爱心希望走进甘肃—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手术康复计划”和“西部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要求,衔接省人民医院心外科专家为高台县43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进行了术前体检,优选12名特困患儿在省人民医院进行了康复手术,总计报销手术费22.7万元。以省民政厅救助为主要手段,衔接兰州中医脑病康复医院协助高台县实施脑瘫儿康复治疗,为全县0至18岁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脑瘫儿童进行手术矫治和康复治疗,为34名贫困脑瘫儿童进行术前筛查,为5名手术适应症患儿和22名需要康复医疗的患儿进行了救助治疗。同时,资助7名贫困家庭、单亲家庭贫困生圆了大学梦,每人资助现金3000元。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婚姻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权益意识,通过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效率,制止违法婚姻和非法同居现象,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维护妇女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同时,创新开展离婚预约登记“冷处理”模式,对前来离婚的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后给予一周冷静期进行沟通协商,离婚率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严格按照《收养法》的要求, 抓好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工作,认真办理收养登记,2011年以来全县共办理收养登记14起。加大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为流浪妇女儿童及时提供吃穿及一定的资金,让她们振作精神,有信心尽早回到家园。同时,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目的,依托福利中心建立了高台县家庭家暴庇护所,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暂时无法回家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性应急庇护场所,并根据受庇护妇女儿童需求,适时开展心理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法律援助、法律咨询、陪护等服务,帮助她们树立信心,增强自我保护和构建和谐家庭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