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和省、市、县反腐倡廉会议精神,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了妇女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六化”工作法和四式管理模式,制订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自选动作”清单,并在单位全体会议予以公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领导工作、党内生活、干部工作、权力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与措施,坚决防止了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严格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阳光透明的权力运行体系。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组织妇联全体领导干部赴高台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筑牢干部廉洁从政、依法从政、严于自律的思想防线。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家属发放了《树廉洁家风倡议书》,积极引导领导干部的家属们要当好“廉内助”。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宣传板块在社区及和谐家庭示范点进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宣传,使领导干部家属认识并维护党的纪律,深刻领会惩治腐败重在预防的原则,加强学习,熟知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是重视制度建设,严明廉政工作纪律。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妇联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妇联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妇联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确保政令畅通,以作风转变的实际行动和效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